中国乒乓球协会积分赛管理办法
(试行)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:为进一步推动乒乓球全民健身赛事开展,规范赛事的组织和
管理,使之健康、安全、有序进行,依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:中国乒乓球协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乒协”)是具有独立法人
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,是代表中国乒乓球项目活动的最高社会团体。
第三条:凡中国乒协主办、授权、认证的各项积分赛事(以下简称
“积分赛”)的办赛单位和相关组织、参赛人员均适用此办法。
第四条:中国乒协鼓励和支持举办各种形式的乒乓球积分赛事,以满
足广大乒乓球爱好者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,共同推动乒乓球运动健康,可
持续发展。
第二章通则
第五条:举办”积分赛”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规定:(一)主办方、承
办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;(二)有与赛事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;
(三)配备与赛事级别、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、管理人员、
竞赛组织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等;
(四)具有完善的竞赛规程、组织实施方案;
(五)具有与赛事级别、规模相适应的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;(六)
具有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;(七)具有必要的医疗保障条件;
(八)具有赛事意外保险的办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