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乒乓球协会积分赛管理办法

(试行)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:为进一步推动乒乓球全民健身赛事开展,规范赛事的组织和

管理,使之健康、安全、有序进行,依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:中国乒乓球协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乒协”)是具有独立法人

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,是代表中国乒乓球项目活动的最高社会团体。

第三条:凡中国乒协主办、授权、认证的各项积分赛事(以下简称

“积分赛”)的办赛单位和相关组织、参赛人员均适用此办法。

第四条:中国乒协鼓励和支持举办各种形式的乒乓球积分赛事,以满

足广大乒乓球爱好者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,共同推动乒乓球运动健康,可

持续发展。

第二章通则

第五条:举办”积分赛”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规定:(一)主办方、承

办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;(二)有与赛事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;

(三)配备与赛事级别、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、管理人员、

竞赛组织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等;

(四)具有完善的竞赛规程、组织实施方案;

(五)具有与赛事级别、规模相适应的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;(六)

具有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;(七)具有必要的医疗保障条件;

(八)具有赛事意外保险的办理